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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畅洋:专用车行业近期国内法规的影响

2023-04-03 12:14:53

2023年3月28日-29日,首届中国商用车论坛在湖北十堰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湖北省经信厅、东风公司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应变 求变 谋变——共创商用车发展新局面”为主题,共设“1场闭门峰会+1个大会论坛+4个主题论坛”,旨在联合能源、交通、信息等各方力量,共同探讨商用车产业发展趋势,推动商用车高质量发展。其中,在3月29日举办的“专用车高质量发展”主题论坛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O办公室副主任于畅洋发表了主题演讲《专用车行业近期国内法规影响》。以下内容为现场发言实录。

于畅洋:专用车行业近期国内法规的影响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下午好!我是中集车辆集团的于畅洋,很高兴也很荣幸受邀来到美丽的十堰,与大家分享专用车行业近期国内的法规影响。

进入演讲正题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演讲的背景。这张图片大家能清楚地看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包括房地产行业的经济指数下降、工业增加值增速的趋缓,这些对世界政治经济都产生巨大影响的事件,不可避免地对专用车行业产生了具体而细微的影响。以房地产行业经济指数下降为例,它对混凝土搅拌车等车型都产生了巨大的下滑。

我和大家分享的有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宏观政策。在这里我主要给大家分享一下《“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还有一个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再一个是《“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包括《全国统一大市场》。第二部分,在法规标准方面想跟大家分享一个工信部2022年的标准化工作重点,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包括具体的车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规范修订。第三部分,是新产品、新模式的产品介绍。

2022年7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一个《“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在通知里面着重提到了严格自卸半挂车、平板式清障车等违规情形较多的车型的安全技术规范,推动低平板半挂车退出散货运输市场,加强中置轴挂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等新型汽车列车车型安全研究,全面贯彻依法治理要求,推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个就是开展违规车辆的专项整治。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和使用等环节的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联合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货车、挂车非法改装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危险货物危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挂牌整改制度,对车辆违规生产使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概括一下,全面贯彻依法治理要求,推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研究制定修订配套规范和技术标准。

分类对限制类的有七个类型:

重型货车。这里面要装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安装右侧盲区消除预警装置,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

自卸半挂车和平板式清障车车。由于违规情形较多,严格安全技术规范。

轻型货车。提升被动安全性能,制订货物装载与双固的国家标准。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要提高罐体防撞、防漏的性能。

低平板半挂车。要退出散货运输市场。

两客一微。货车要安装应用酒精锁。

对于鼓励类的有两类车:一个是中置轴挂车列车,一个是双挂汽车列车。这个要加强汽车列车车型运行安全研究。

严厉打击类有四类车:一个是重型货车,也就是“百吨王”这类的车。对于轻型货车,要打击“大吨小标”的现象。对于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打击“大罐小标”的事情。对于倒卖合格证的现象要进行严厉打击。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条例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还没有发布出来,这是工信部发布的。讲重要的几个条款。

第8条,规定了国家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实施准入许可管理,除专门用于出口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外,不得生产销售未经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就是除出口产品外,不得生产销售未准入的产品。

第17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持续保持企业准入许可条件,其生产销售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应当与产品准入许可一致,符合标准、技术规范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第19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许可,不得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32条,比较多,讲一下解读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部具有执法权了,在执法过程中可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违法生产的车辆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企业应配合,不得隐瞒、拒绝、阻挠。

第35条,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产能利用水平较低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予以特别公示,公示期为一年。因为原来的公示期是两年,现在公式期缩短了。

第38条,对未取得准入许可的,擅自生产销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由工信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39条,重点条款讲一下,以欺骗、回炉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资质、产品公告的,将被撤销准入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这个就是刚才讲的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它现在还是在征求意见稿,我们也反馈了一些意见,正式稿还没出。

下面讲的是《“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点,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构建全国骨干物流设施网络,健全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推进国家骨干物流基地的布局建设。

第二点,拓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这个将有利于城配物流车、冷链车辆、多式联运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宏观政策里面还有一个“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去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重点有几方面内容:第一个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化工作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第二个重点就是规则统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现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第三个是规范竞争。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这个文很重要,但是大家未必能理解透。这张PPT上面有很多车型都是违规的车型,比如厢式自卸、罐式自卸。第三张图片中是一个物流企业招标的招标书,发在网上的,明确要求130方的车,这跟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相违背的事情。统一大市场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法规标准方面刚才讲了,主要跟大家分享工信部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围绕自卸半挂车栏板高度、45英尺集装箱列车长度等内容调研。我们去年跟天津中心有合作,配合部里面在陕西西安、内蒙鄂尔多斯都进行了调研,调研自卸车的栏板高度,市场的真实情况。配合国标7258,机动车包括国标189进行修订,启动空气悬架车辆评价,提升车辆技术要求等标准研究。这个图片就是我们去年在鄂尔多斯和陕西进行市场调研时候拍的真实的自卸车栏板高度的情况。这张图片是欧洲和美国的自卸半挂车的栏板高度情况。这张图片是回看过去自卸半挂车年销量情况,从2016年到2022年。2022年我们自卸半挂车跟其他车型一样受影响,卖了97000台。

回看过去,自2019年8月1日,工信部取消平板自卸半挂车起,到2021年止,自卸半挂车整整火爆大卖了三年。后期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自卸半挂车的销量略显颓势,2022年销量为9.7万台。如果2023年能够修订自卸车的栏板高度的话,保守预测自卸半挂车的销量应该恢复到每年15万辆左右。

讲一下《道路运输条例修订》。2022年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增加了对于已取得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擅自改装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物流企业,对现有车辆进行违规改装、加长、加宽等违规运输,将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这个是对低平板半挂车的规范。要求低平板半挂车的其他栏增加描述“鹅颈部分不允许承载货物,鹅颈部分最大宽度”等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讲一下汽车列车。其实汽车列车我们在很多场合上讲的时候,大家对它感觉很陌生,但它不是一个新事物。对于汽车列车,19世纪中期,澳大利亚南部最早的公路列车就是由蒸汽汽车牵引若干四轮马车行进的。大家可以看图片,很古老,列车长度很长。这张图片就是斯堪尼亚欧洲的,包括下面这个图片是澳大利亚的一个汽车列车的情况。

这个就是我们中集车辆集团跟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的一个合作项目,去年在襄阳试验场做的一个试验,大家可以看到左下的视频,这么长的一个双挂列车在下载的空间很平稳顺畅地狭窄通行。大家欣赏一下我们在试验过程中拍的一些视频。这就是我们的双挂汽车列车,我们今年在做试验,希望今年在全国有兴趣的省市开展一些试运行,制定相关的产品标准,期望后续能修改《道交法》以及《实施条例》。如果能修改成功,后续这个车就会正式走入市场应用。

谢谢大家!

作者:君君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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