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三年内,政府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扶持电动车的发展,鼓励并支持排量小于1.5L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直喷汽油机,以及排量小于3L升功率超45千瓦的柴油机的发展。
《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已基本制定完成,并已于2月10日由国务院发文到各个相关国家机关,但目前还未下发到企业。即将颁布实施的细则将包括汽车下乡、产业重组、清理不合理收费等一系列内容。其中政府将明确表示重点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车产业。
细则中明确说明,政府将采取相关政策及措施,到2011年使我国电动车(包括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及普通混合动力)形成年产销50万辆,占汽车总产销5%的规模。大力发展电动车零部件技术,实现相关技术的自主化和产品的国产化。
细则中同时指出,排量小于1.5L的,并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直喷汽油机政府将予以重点扶持;对于排量小于3L,升功率超45千瓦的柴油机也将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鼓励其发展。
《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实施后推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将势必加快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有效解决由于汽车发展带来的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我国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