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闻情况
2009年8月17日,《长江商报》上出现了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传闻:中报1.75元,10送10股。
二、澄清说明
1、上述传闻不属实。经本公司核实确认,不存在向该媒体透漏有关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业绩及分配方案的情况,亦不知悉该媒体报道的上述数据来源。
2、经与本公司财务部门核实,该报道披露的每股收益数据与本公司未经审计的初步测算数据不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经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58 亿元,营业利润约在人民币15-18 亿元之间,利润总额约在人民币15-18 亿元之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人民币10.0-12.5 亿元之间,每股收益约在人民币1.2-1.5 元之间,总资产约在人民币340-350亿元之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在人民币91.0-93.5亿元之间。
3、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经会计师审阅的报告,不具备送股、转股须经审计的基本条件,将不会实施送股、转股方案。
4、本公司将于2009 年8 月29 日披露2009 年半年度业绩报告。本公告内提述的数据由于资产减值测试、折旧摊销及/或其他会计调整等原因, 可能与最终数据存在差异,且公司半年度报告尚需待会计师完成最终审阅工作并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批准。有关2009 年半年度的财务信息,请以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