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加快推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在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新疆自治区交通厅厅长里加提·苏里堂向媒体透露了这一消息。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是指按照以称重设备现场计量的车货总重、行驶里程为依据收取车辆通行费,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公里方式计算,车辆越重交费就越多。计重收费对象是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汽车。
据介绍,新疆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是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与货车实际载货量没有直接关系,被认为存在弊端,导致货车普遍“大吨小标”,超载严重,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与其对公路的磨损程度不成正比。
自2004年以来,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青海、四川等省区市,已先后在部分收费公路上开展了计重收费试点工作。
按照交通部2005年出台的《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以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为原则,不以增收为目的,确保实施计重收费后总体收费水平与现行收费水平基本持平。
因计重收费涉及面广,影响大,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交通部要求要以渐进试行、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
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英文简称“ETC”)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使用该系统,车主只要在车窗上安装感应卡并预存费用,通过收费站(ETC收费通道)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须停车,高速费将从卡中自动扣除。交通部曾要求在全国大力推广这项技术,目前国内多个省区市已在应用。
目前,新疆高速公路还是传统的人工收费方式,需要车辆完成减速、怠速排队、缴费、打印通行票据、找零、加速离开的运行过程,收费站经常伴随着大量的拥堵和尾气排放问题。
而ETC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至8倍,能够节约大量排队等候缴费的时间,减少车辆的油耗和尾气排放,高速公路收费口拥堵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至于上述两项高速公路收费方式的变化何时在新疆启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截至目前,新疆收费公路占通车公路总里程3.92%。其中,高速公路有795公里、一级公路1099公里、二级公路4006公里,共有70个收费站(不包含兵团所管辖的收费站)。
当日会议还透露,今年,新疆将加快推进公路客运多点售票、网上售票等工作。记者了解到,今年计划以乌鲁木齐和库尔勒市为试点实施此项工作。同时推行手机购票、连锁超市购票等方式。
据悉,2011年,新疆全年累计完成全社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355亿元(兵团和社会完成投资55亿元),较上年增长43%。2012年,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300-350亿元(含兵团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