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网讯,2011年11月22日,福田汽车(600166.SH)早间发布公告,公司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转让欧曼二工厂;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租赁专用模具、检具、夹具;以十七亿二千零一十万元使用费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许可H4卡车技术,允许其利用该等技术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销售 H4 卡车。届时,欧曼产品将不再由北汽福田汽车生产,而转由福田戴姆勒合资公司生产
据了解,根据国家批文的相关规定,合资公司成立后,欧曼产品公告将变更到合资公司名下,届时,欧曼二工厂将无独立的公告资质,福田公司将不能再生产欧曼产品。且鉴于实际情况及合资合同约定,福田公司须将欧曼二工厂转让至合资公司。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卡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