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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国八条降服物流成本取决执行力

2011-06-10 16:12:00

  国务院新出台的物流“国八条”,无疑是对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的正面回应,这不但充分体现了民意,而且也有利于破解物顽症,让居高不下物流成本降到合理区间。

  纵观国务院此次隆重推出的物流“国八条”,用8个字来形容比较贴切:货真价实,真金白银。所谓货真价实,无论是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上,还是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上,颇具针对性和精准性。而真金白银,则是国家用给力的措施,实心实意地降低物流成本。比如在降低公路收费方面,今后将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显然,倘若这些政策落实到位的话,物流成本很快会降到合理的区间,让我国物流成本雄居全球的帽子摘下来。

  尽管国务院新出台了物流“国八条”组合拳,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仍然担心国家的公共政策在落地生根上会发生变数。原因在于,近年来,针对物流成本的公共政策出台不在少数。从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再到取消费二级收费公路。但这些“国字号”的公共政策,用网友的话是遇到两种情况:凡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地方政府从来都没很好地执行;凡是推动物流成本的,地方政府都会过度执行!

  虽然网友的话有些夸张,但很大程度上就是反映的现实情况。比如2009年,中央就下达了要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公共政策,并要求经济较发达地区先行一步,但两年多过去了,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二级收费站仍然收并快乐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或者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强制拆除收费设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两年多过去了,就全国大面积违规设立的收费站而言,既没见受处罚的单位和责任人,更没见违规收费站轰然倒下,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公信力,更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因此,要想抑制物流成本虚高,国家惟有出给力的重拳才能见成效。具体讲,国家要以落实物流“国八条”为契机,一方面,对不符合法理的物流制度,比如二级公路收费站,绝不能再设时间表,应立即取消。与此同时,对落实政策的不力地方政府和官员,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度,惟有这样,国家的政策才不至于被屡屡蒙羞,也才会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作者:吴睿鸫 来源:南方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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