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节能降耗管理,交通部要求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对此,一汽解放公司从2009年开始进行油耗公告申报工作。随着车辆运输型式及运输环境的变化,交通部于2013年、2014年初陆续出台了新的油耗公告申报规范要求,增加了对油耗试验的视频监控工作。按照新规范的要求,现有的油耗公告申报流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油耗申报的周期。
为了理顺新规范要求下的油耗公告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解放公司规划发展部产品认证室配合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在中国定远汽车试验场进行首批新规范要求下的油耗试验工作。
为了保证油耗仪、流量计等试验设备的管路线束连接畅通,现场工作人员不怕脏不怕苦,爬上爬下,纵然是满身的油渍,当听到油路畅通之后发动机的轰鸣声时,大家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了保证车辆满载状态下的轴荷分配满足公告申报要求,大家更是人手一把铁锹,在货厢中沙石飞扬,挥汗如雨。
经过现场工作人员和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检测员的共同努力,首批四台车辆的油耗试验顺利完成,试验结果完全满足交通部燃料消耗限值第二阶段标准要求,在试验的摸索中确立了新的工作流程,为后续油耗公告申报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