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新交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全国人大代表陈戌源
治超载,不能只是货车司机“挨板子”。超载频发,原因复杂。相互压价,部分运输公司超载已成积习。集装箱运输过程处于封闭状态,司机闷头干活,确实会超载“不知情”。
因此,建议适当调整“新交规”对超重车辆司机的处罚规定,既要严管超载,又要综合治理,规范运输市场,特别要加强对超载货主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