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发出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价格的通知,将海南省省CNG价格调整为5.35元/立方米。海口地区加气站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以及物流货车销售价仍为3.76元/立方米。
海南省建立油气价格联动机制,将CNG与90号汽油的比价关系确定为0.75∶1。当市场90号汽油价格变动时,CNG销售价格随之调整。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物价局决定调整我省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我省CNG销售价格调整为5.35元/立方米。继续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用气实行差别价格政策,保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即:海口地区加气站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销售价格仍为3.76元/立方米;其它市县加气站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销售价格仍为3.96元/立方米;加气站对其它燃气车销售价调整为5.35元/立方米。
海南省物价局要求,CNG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产销衔接工作,保障市场供应;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在加气站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车辆CNG销售价格。通知自2012年9月12日零时起执行。